2014年1月13日,安徽省工商局发布通知,根据《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》的规定,经安徽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审议,安徽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审定,认定我公司“徽科”商标为安徽省著名商标。我们将以这次获奖为契机,继续加强公司系列品牌文化的宣传力度,努力将徽科生物打造成为国内医疗器械行业领军企业。
办公室 2014年1月13日